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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公示
根据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《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财建〔2014〕838号)和《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》(财办建〔2015〕4号),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于近期组织了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评审工作。
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,排名在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,名单如下(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):迁安、白城、镇江、嘉兴、池州、厦门、萍乡、济南、鹤壁、武汉、常德、南宁、重庆、遂宁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5年4月2日—2015年4月9日。如有意见,请以书面(实名)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建司。
联系电话:010-68552890
传 真:010-68552890
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
2015年4月2日
摘自— 财政部网站
解读:
(1)所谓“海绵城市”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,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“弹性”,下雨时吸水、蓄水、渗水、净水,需要时将蓄存的水“释放”并加以利用。
(2)财政部、住建部、水利部近期组织了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评审工作,并于日前公布了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,河北省迁安市、吉林省白城市、江苏省镇江市、浙江省嘉兴市以及山东的济南在内等16个城市入选。这些城市将获得中央财政补贴10多亿元,用于海绵城市建设。
(3)建设“海绵城市”首先是要创新理念。传统的城市建设模式,处处是高楼大厦,路面硬化,每逢大雨,主要依靠管渠、泵站等强制措施来排水,以"强排"和"末端集中"控制为主要手段,往往造成逢雨必涝,旱涝两极化。根据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》,今后城市而要更加注重城市管理的精细化、人性化。“建设将强调优先利用植草沟、雨水花园、下沉式绿地等"绿色"措施来组织排水,以"慢排缓释"和"源头分散"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。
(4)伴随着财政部16座试点海绵城市的敲定及住建部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》的颁布,说明海绵城市试点实施工作以全面展开,作为建筑企业、园林绿化企业要跟上时代步伐,市场目标应结合“一带一路”的发展战略向这些城市靠拢,提前做好准备,迎接挑战。
兴润建设集团 李元森
2015.12.15